感谢您对物价工作的理解与支持。现将你咨询的问题答复如下:
我市城区现行居民供热价格是2008年10月制定出台的,为21元/平方米,按建筑面积计算。目前,这个价格按从高到低的顺序,在全省17城市中排第15位,也就是倒数第三位,只有淄博和枣庄比我们低。
2008年调价时,当时考虑到居民的承受能力,未完全按照企业生产成本安排供热价格,居民供热用汽价格与成本仍属倒挂。
2008
年供暖期,为保证供热企业的正常经营,同时又不过度增加群众取暖负担,市政府采取多种措施对广大群众的冬季取暖进行补贴,包括给供热企业调拨计划煤20万
吨(价格为450元/吨),相当于补贴供热企业9000万元;从价格调节基金中拿出1500万元支持供热企业的运营;从价格调节基金中拿出7206290
元用于向15838户城区内低收入家庭发放采暖补贴。近年,政府为保证冬季正常供暖,均安排专项资金扶持供热企业;还有低价煤调拨,据统计,2009年至
2013年,共下达调煤计划175万吨,相当于补贴供热经营成本5.29亿元。同时,为不增加低收入家庭负担,政府每年拿出700多万元对他们进行补贴。
另外,09年以来,为应对金融危机给居民生活带来的影响,市政府决定给城区供热管网内供热用户(不包括已享受采暖补贴的机关事业单位工作人员及其他人员)
给予每平方2元的采暖价格补贴。
另据了解,到目前为止,我省其它地市也都因为与我市类似的原因而没有调整居民供热价格。我们目前密切关注煤炭市场价格变化情况,全面、及时、准确测算供热成本,为供热价格决策提供详实的数据支撑。
回复来自http://jnms.jnnews.tv/Questions.aspx?ID=%2046218